法庭:被控佔中期間襲警 兩青年撤控

【本報訊】十九歲男學生梁景順被指在前年十二月一日佔中期間,在警方於金鐘添馬公園清場時,涉嫌用兩吋長的石頭擲向負責拍片的男警員,事後被控一項襲警罪。

拾物動作招嫌 不獲堂費

被告在東區法院受審後,裁判官昨裁決指,因現場有多人在擲物,情況混亂,控方未有足夠證據證明當時是被告向男警擲石,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但裁判官又指,因有片段曾拍到被告疑在事發時半蹲在地,似是拾起物件,考慮被告此動作自招嫌疑,故他不獲准取回堂費。

另外,前年九月廿六日發生學生衝擊公民廣場,為佔中運動揭開序幕,警方在事發一年後始正式落案起訴多人,其中被控一項襲警罪的卅五歲男設計師黃浩,原本昨於東區法院受審,但控方在開審前對被告撤控,被告當庭獲釋兼得堂費。

據辯方指,因找獲一條由警方拍攝的當日錄影片段,當中顯示警方衝向人群後,反而是被告遭多名警員襲擊,因此被告獲撤控;被告則在庭外表示,將會就事件作出投訴,並考慮向警隊民事索償。

案件編號:ESCC 2793/2015及ESCC 220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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