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鏞記清盤案大哥一方勝訴 甘琨禮須付長房八成訟費

【本報訊】鏞記酒家第二代掌舵人兄弟內訌分家,連輸兩仗的大哥甘健成(已故),其遺孀在終審法院反敗為勝,終極勝訴,獲頒令將酒家母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imited清盤,但與訟雙方就訟費事宜有爭議。終院昨就訟費安排作出判決,五名法官一致決定,最終敗訴的弟弟甘琨禮及其子甘連宏,要支付終極勝訴的大哥一方,由初審、上訴至終審,共三次聆訊的八成訟費;而在計算訟費金額時,則以聘用兩名大律師的費用作基準。

「逐點爭拗」計算 官指不適合

法官昨在判詞指,在一般情況下,訴訟敗方應負擔勝方的訟費。惟甘琨禮一方在陳詞指,與訟雙方對案件的多項爭拗點各有勝負,要求終院要以「每個爭拗點」逐個考慮計算下,他們僅需負責甘健成一方一半至三分之二的訟費。但法官認為此做法不適合本案,下令要依照慣例,判甘琨禮一方要支付甘健成一方的費用。

不過因甘健成的遺孀同意,就要求甘琨禮收購股份的要求,在三次訴訟中甘健成一方均是敗訴,故願意自行削減費用的兩成。法官因此下令,甘琨禮一方要負擔八成訟費。

案件編號:FACV 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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