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驗「頭浸水」 水署疑瞞鉛禍

【本報訊】鉛水事件中,水務署堅持先放水兩至五分鐘始抽水辦,拒絕驗「頭浸水」,居民苦主代表律師在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上質疑政府此舉別有用心,刻意「唔想知」問題的嚴重性,擔心鉛水屋邨不止十一個,牽涉廣泛會引起更多索償。水務署署長林天星否認政府刻意隱瞞,重申不驗「頭浸水」是基於結果不能比對世衞食水標準,重提世衞標準是以「拉勻一世飲用水」計算,不能以「頭浸水」計算平均值。

稱結果不能與世衞標準比對

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繼續由水務署署長林天星作供,苦主居民代表律師再針對驗水方法與林天星爭辯,指水務署若驗「頭浸水」,應有更多屋邨被驗出食水含鉛,質疑政府不驗「頭浸水」,是故意「唔想知問題嚴重性」。

水務署代表律師王鳴峰期間試圖解釋世衞食水的標準,稱據其理解,一個人要一輩子飲用每公升含鉛量超出十微克的鉛水,才會影響健康。委員會主席陳慶偉即質疑其說法「即係每公升水含鉛量九點九微克,飲一世都唔會有問題?」又提醒王鳴峰需先確保他的理解正確,「如果你講嘅啱,點解住喺鉛水屋邨嘅小朋友,飲用含鉛超標水兩三年,血鉛已超標?」林天星及後並無再就「拉勻一世」解釋,稱自己非這方面專家。

林天星解釋不驗「頭浸水」是因結果不能與世衞標準比對,世衞每公升不多於十微克的安全標準是長期飲用的平均值。委員會主席陳慶偉隨即質問「即係超過標準唔一定有事,唔長期飲係無事?」林天星無正面回應,但否認政府刻意隱瞞,指事件中已告退休的同事均幫忙驗水,「同事做到半夜三更,日以繼夜、一個星期做足七日,我想講嘅係政府好重視問題」。

今日聆訊重點

水務署總水務化驗師陳健民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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