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在接受廉署調查期間,涉嫌去信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挾他們去中止相關調查,劉因而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件,昨日進行控辯雙方結案陳詞。控方指劉夢熊在發給梁白二人的信中寫上「爆內幕」、「引爆政治炸彈」、「同歸於盡」,明顯是威脅恐嚇,劉口口聲聲說自己「真金不怕洪爐火」,理應期望調查完結可真相大白,但他竟要求廉署即時停止調查。法庭押後至二月廿九日裁決。
控方昨陳詞指,劉夢熊去信梁、白二人,意圖明顯就是要求廉署中止對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的調查,他在信中強調與梁振英過去的交往及關聯以作威脅,表明若梁不答應便會引爆政治炸彈。另一方面,他又更希望動之以情,令梁出手干擾廉署調查。
控方續指,劉夢熊在首先發給梁、白二人的電郵中還算用詞謹慎,但他見對方沒回覆,便開始心急如焚,翌日再送信過去,還明目張膽地出言威脅恐嚇,明言不馬上停止調查,便會爆出驚天內幕,要跟特首同歸於盡云云。控方認為,以劉過往跟梁振英的聯繫,劉要爆的「內幕」是真是假都可能有人相信,故劉確有能力損害梁的聲譽。從劉接受《陽光時務週刊》訪問可見,他確信自己掌握了更多不為人知的「內幕」,可達到與梁「同歸於盡」的效果。
對於劉夢熊作供時辯稱,他一直所要求中止的是無證無據誣衊他串謀貪污的「不合理調查」,但控方質疑「調查邊有分合理不合理」,何況劉如覺得自己受查是被政治迫害,為何又提出要一併中止對黃坤及其他人士的調查。到後來劉夢熊被捕的事件曝光,而梁振英亦透過私人秘書陳嘉信回信斥其要求不恰當之後,劉知道計劃不得逞,才又向梁、白二人發一信說「歡迎調查」云云,更是欲蓋彌彰。
辯方一直爭拗梁振英及白韞六根本無權中止廉署的調查,故劉夢熊的控罪不能成立。但控方就認為,條文定明特首及廉政專員的職責包括開展貪污的調查,便當有權力指示中止。辯方陳詞時聲稱本案情況獨特,劉夢熊去信梁振英並非要跟他拉關係要他還人情,劉只是深信自己因公開批評梁而遭到報復,故他希望梁能懸崖勒馬,停止對他誣衊。至於將副本傳給白韞六,辯方辯稱並非如控方所指是以跟梁的關係施壓,他只不過想提醒白,不要讓廉署被利用作政治迫害的工具。
案件編號:DCCC 81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