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誤殺販管 巴小販監一年

食物環境衞生署小販管理主任胡廣森(森哥),去年三月獨自於中環安樂園大廈一帶執勤巡查無牌小販時,被賣帽的巴基斯坦男小販推倒並昏迷,最終因顱骨骨折及大腦受損,三日後死亡。涉案巴漢於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誤殺罪,法官昨看過涉案片段後指出,此案有別於一般誤殺案,被告只推了死者一下,相信被告無心傷害死者,也無人預期會有此結果,但考慮到需保護在前線執勤的執法人員,故判被告監禁一年。死者所屬工會認為判刑過輕,已去信律政司要求研究是否恰當。

被告子女校長亦寫求情信

被告辛尼(Rashid Khan,卅七歲),育有六名子女。他承認於去年三月十五日在德輔道中廿五至廿七號地下,非法殺死胡廣森(五十八歲)。辯方指此案是悲劇,被告無心傷害死者,現已感後悔及抱歉。律師指被告明白死者當時是執行職務,被告一心只想逃走且無意傷人,案發後兩日被告亦自行向警方自首。

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被告本人及被告子女就讀小學校長的信。校長在信中指被告是一個盡責的父親,會經常接送子女上學及放學,且關心子女及體諒別人。校長舉例說,被告的兒子被一名過度活躍症同學推跌受傷,被告得悉事件後稱:「老師,既然佢有過度活躍症,我唔會話佢,希望學校唔好罰佢,多啲教佢就得嘞!」

「輕判對執法人員無保障」

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工會理事長黃嘉友說,該會認為判刑過輕,已去信律政司要求檢視判決是否恰當。黃認為,正執法的政府人員進行拘捕時被殺害,罪行相當嚴重,同事們初步對被告因誤殺僅判囚一年感吃驚,認為比盜竊罪更輕。黃指法庭判刑要與罪行相等,判刑要有阻嚇性及能彰顯公義,但今次判刑令執法人員感人人自危,法庭判刑過輕,對執法人員無保障。

黃透露,森哥是工會會員,其菲律賓籍太太長居菲律賓,森哥在港有母親及胞妹,但工會未能聯絡上。香港公務員總工會副主席陳耀光則稱,森哥至少有已成年的一子一女。

此案也引起眾網民議論紛紛,大多數討論區上均認為判刑過輕,其中網民stkwok1985稱:「誤殺案判一年對得住受害者家屬咩?」網民makm稱:「一條人命判一年真是太短。」網民有女萬事足稱:「唔係呀嘛,囚一年。咁輕判。」,網民widkei11稱:「家屬應上訴,最少五年啦!」

案件編號:HCCC 35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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