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電視藝人麥長青(麥包),其妻林孜前年投資一百多萬元炒賣iPhone6初嘗甜頭後,「加碼」四百多萬元,惟墮騙局只能取回百多萬元,之後更被指拿了他人投資款項,不斷收到電話滋擾着還錢,更有惡漢到無綫叫嚷找麥包,終令他失去海味舖的廣告代言合約。麥包憂其他廣告和舞台劇合約也不保,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對方再作損害其名譽的行為,並向對方索償。
麥昨繼續演出舞台劇,並與一眾演員出席拜神儀式。麥稱,他採取法律行動,完全為保護家人及朋友。當被問到可有影響演出心情時,麥說:「事件已交警方處理,目前只想專心做好場戲,唔想對唔住班觀眾。(困擾咗幾耐?)唔方便答啦!」
兩名被告依次是黃美芳及其公司天時達(香港)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林於前年九月在吳志豪游說之下投資了一百六十萬元炒賣iPhone,結果賺到三萬五千元。吳於前年十一月中再游說林投資,林更連同朋友共籌了四百四十萬元,交給吳替他們投資,吳承諾會於同年十二月初連本帶利歸還。
不過,吳之後只給林一張一百餘萬元的支票。該張支票的付款人是被告公司,並有黃的簽名,而抬頭人仍未填寫。吳當時稱是炒賣iPhone的部分得益。林在支票填上麥的姓名存入銀行,但被彈票,林向吳投訴後,支票才能存入麥的戶口,林把其中約一百萬元還給朋友。吳於去年一月因涉嫌欺詐被警方拘捕,林以受害人身份協助警方調查。
去年三至四月間,林陸續接到自稱代表被告的來電,要求林償還上述一百餘萬元,並指會控告林串謀吳詐騙。林及後再接到律師樓職員的電話,指會出信予麥,要求林取信,否則會把信寄到無綫。
本月廿日,兩名樣子兇惡的的彪形大漢更到無綫叫嚷要找麥。同日凌晨更留下電話錄音,要求林:「同你老公麥包講啦,錢就一定要拎番出黎。想低調處理呢,就盡快聽番電話」,又表示「搞大件事,對大家都無好處」等。本月廿六日,有人更到向麥任廣告代言的海味舖說了一些話,令麥突被對方終止廣告合約。麥擔心會失去其他合約,故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案件編號:HCA 25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