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於前年佔中期間,在金鐘佔領區內疑遭人淋潑動物腐爛內臟等髒物,三名男子事後被控襲擊黎及兩名「佔中糾察」共三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續審,其中一名糾察郭紹傑供稱,事發日以為是首、次被告先向黎擲物,但他昨在庭上看罷由第三被告手機擷取的現場片段,始發覺可能認錯首被告。
三名被告依次為報稱廚師的陳國雄(卅歲)、食店東主葉永志(四十四歲)及商人李小龍(四十五歲),三人被控前年十一月十二日,在金鐘夏慤道西行線襲擊黎智英;陳及葉另被控同日同地襲擊郭紹傑及柯耀林;次被告日前已承認襲擊黎的控罪,待案件審結判刑。
任職救生員公務員的佔中糾察郭紹傑昨供稱,事發日他目睹三名被告向黎襲擊後,即高呼求救及阻止三人離去,期間他被三人拳打腳踢,當他成功騎坐在次被告身上後,首被告曾猛力推打他,又不停以粗口辱罵他,但他奮力抵抗,警方到場才放開次被告,另兩名被告亦被其他糾察及市民合力制服,第三被告的四肢更遭膠索帶縛着。
辯方在庭上播放由第三被告手機擷取的現場短片,顯示有人在黎身處的帳篷外大叫「喂黎智英」,隨後次被告及另一男子分別向黎右肩掟了兩袋物品,又大叫「×你老母!賣國賊!」辯方指郭在警方口供中錯認片中有份掟黎的男子為首被告,郭看罷影片後承認自己認錯。郭解釋,首被告當時應是紮辮及穿深色衣物,並非如片中人短髮及淺色上衣,郭坦言一直以為只有三名被告涉案,現不能肯定,但強調首被告有份向黎掟物,只是沒被拍下。另辯方亦質疑郭在阻止次被告離開時用了過分暴力及不必要的武力,郭不同意。郭作供未完,案件下周四續審。
案件編號:ESCC 324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