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縮骨 逼員工10點半午膳

「朝早十點半叫人去食晏有冇搞錯!」郵政署早前被審計署炮轟員工超時工作嚴重,超時「補水」達一億八千萬元,署方為求「縮皮」竟本末倒置,要求員工提前至早上十時半吃午膳,被員工發現是為省回早上一節每工作三小時發放十五分鐘休息時間,員工又埋怨「焗」超時不補水「捱義氣」,令前線員工士氣極低落!雖然部分實施上述「十點半午膳」的分局經試驗後,疑受較大反對壓力放棄,但香港郵政沒有說明仍有多少所郵局仍執行「十點半午膳」。

員工陳先生在新界區其中一間郵政分局工作十多年,多年來每工作三小時均有十五分鐘休息,直至下午五時為止。

他批評,因審計報告揭發郵政署年年虧損,疑上司要開源節流,竟剝削前線員工休息時間作「補貼」。九時開工的他,被要求早於十時半就吃午飯,「我問上司咁早邊有得食晏,佢都答我唔到」。

另拒簽「補水」 挫員工士氣

陳先生又大爆,一直以來要員工在一小時內派五百封信已很困難,故許多時都要超時工作,但如今一句「開源節流」,推卸責任到員工身上,怪責未有盡力達標,拒簽「補水」文件。他礙於「保住飯碗」不敢不依從,並形容士氣前所未有的低落。

署方認試行一周即叫停

有員工分析後認為,因員工每工作三小時會有十五分鐘休息時間,「十點半午膳」即是刪減了中午前的一節休息,九時上班但在十二時前獲安排午膳,上午的十五分鐘休息便消失,只餘下午的一節休息時間,每間分局也按此做法,每名人員每日便工作多十五分鐘,小數怕長計,形容是「縮骨」之舉。

郵政署回覆指,郵政局人員於標準工作天有一小時用膳時間,一般在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兩時,及不多於三十分鐘的小休時間。郵政局局長會因應運作需要,經與局內人員協商後訂定具體用膳時間安排。

為研究能否進一步提升服務質素,新界沙田第一城郵政局於去年十一月初曾就局內人員的午膳時間,試行將其中一節午膳時間提早三十分鐘(即由上午十時半至十一時半),但該安排試行一周後,由於效果未達預期,該局已於十一月九日回復原來的人員用膳時間安排。不過,署方未有回應有沒有其他分局同樣實行試驗安排。

議員批提早食晏不人道

對於郵政署「陰招」剝削員工權益,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署方不可以壓迫員工,又斥「提早食晏」做法不人道,「叫個始作俑者自己去試吓十點半食唔食到晏啦!」認為如員工有需要超時就應發放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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