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證賣家倡建構築物
「所謂『離地』嘅貨櫃屋都算係構築物,唔一定係指整個固定物放喺地上先算,其實有幾舊磚做屋腳都已經係構築物,大型涼亭亦是構築物之一。」陸指,農地上興建構築物是屬地契問題,即使農莊提供管理服務,它亦只是一間服務公司,與構築物未必有關係,難以有證據證明構築物是賣家教新業主興建。
法律界人士謝天良表示,貨櫃屋「離地」只是其中一個決定是否違規的因素,構築物的大小、用途卻更為重要,「農莊內嘅構築物只可以放農產物或耕作工具,唔係畀你成個人行入去使用。如果入面放咗家具、床等,設有廁所,呢啲已經偏離咗原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