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難民」濫用酷刑聲請等機制留港禍港問題嚴重!本報繼揭發「十個難民無個真」的現象後,再分析不同聲請個案發現「假難民」為求拖延留港無所不用其極,將香港當成「避債港」及「生仔港」。其中有人先後透過提出酷刑聲請、難民審核至免遣返聲請「長居」香港十二年賴死唔走;有「難民」重複以欠錢未還怕被尋仇為由提出聲請,留港避債;甚至有外傭在合約完結後提出聲請,藉此留港逾十年並「連生九嬰」成為九童之母。本港法院過去多次作出有利聲請人的裁決,令本地不法分子及蛇頭有機可乘,派人到印度及巴基斯坦等國散播謠言及「揀蟀」,一條龍安排假難民來港從事違法活動,導致聲請個案飆升。
本港於二○一四年三月前實施酷刑聲請行政審核機制,其後改為統一審核機制,一併處理酷刑、不人道處遇及迫害聲請個案,新舊機制均用作辨明聲請人在原居地會遭遇酷刑對待及迫害的聲請是否真確,以確保面對相關風險者不被遣返原居地,但機制長期被大批「假難民」濫用。據知情人士透露,假難民拖延審核、「舉手撤回再舉手」等伎倆並非個別情況,最嚴重的個案在港「賴死」超過十年。
消息稱,一名孟加拉人早於○四年已在港提出酷刑聲請,但多次拒絕與入境處會面進行審核,數年後其聲請被拒,此人即「潛水」失蹤;數年後,他因在港犯罪被警方拘捕,此時他再向聯合國難民署香港辦事處提出甄別難民要求,直至統一審核機制推出,他再提出免遣返聲請,而在聲請遭拒絕後又提上訴。
除拖延留港招數,假難民留港的真正意圖亦層出不窮。有南亞裔人士多年前以「冇錢還,所以畀人尋仇」為由提出酷刑聲請,拖延四年後改稱自己面對的威脅已解除,自願撤回聲請並獲安排遣回原居地,但四年後再來港,並以同一理由提出聲請,視香港為「避債港」。此外,有外籍女傭早年來港工作,僱傭合約完結後因不想離去而提出免遣返聲請,留港十餘年間竟誕下九名小孩,將香港當成「生仔港」。上述三宗個案的申請人現仍在港,繼續耗用港人資源。
按入境處數字,統一審核機制推出至去年底,已完成審核而聲請被拒的個案有三千一百多宗,當中七成二即逾二千二百宗提上訴。聲請審核現由入境處負責,而上訴則交由退休法官組成的獨立上訴委員會審理,但委員會資源有限,上訴審理個案亦「塞車」,上訴個案動輒需時半年至一年才「排到」,即使上訴失敗,有人亦會提請司法覆核挑戰入境處或上訴委員會決定。
消息人士亦指,即使所有官司完結,遣返過程亦面對困難,舉例由於申請人須坐飛機回國,有人會威脅航行安全,部分航班為了整機乘客安全亦無法讓他們上機,面對這些人,入境處有時需派員看管「陪搭飛機」,耗費資源。
《施政報告》提出全面檢討現時免遣返聲請制度,當局將通盤檢視整個機制,冀加快審批速度、縮短審批時間並考慮修例堵塞現行法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