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愛滋針」劫妞 毒男囚42月

【本報訊】染有毒癮的內地男子,四年前移居香港後任職司機,惟他於去年中與妻子因經濟問題爭吵後深夜離家,在沙田一條行人隧道內遇上獨行的女大學生,即亮刀行劫,更以一支注有血液、聲稱有愛滋病毒的針筒威嚇女生奉上金錢,男司機稍後被捕。他昨於區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法官判刑時指他備有口罩、針筒及(界刂)刀等,早有打劫意圖,加上聲稱針筒有「愛滋病毒」來作威嚇,是加刑因素,終將他判囚三年半。

卅七歲被告周澤鑫,被控在去年五月廿八日於沙田文化博物館外的行人隧道內搶劫女事主張振宇(廿五歲)。辯方求情指被告在一二年來港後,原本已戒除毒癮,但去年三月因工作壓力,又再沉淪毒海。辯方指被告事發前因與妻爭吵及曾吸毒,見事主獨自一人才起賊心,原無犯案意圖,又聲稱被告有志捐出遺體作教學用途等;惟法官不接納被告無意圖犯案的說法。

案件編號:DCCC 78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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