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難民年耗公帑6.4億

【本報訊】假難民除威脅本港治安,亦大量耗用港人資源,根據政府數據,二○一五/一六年用於處理酷刑聲請人士的花費,包括增加當值律師服務、入境處及上訴委員會的資源等,便高達六億四千萬元,較一三/一四年的四億三千萬元上升近五成,預計明年會進一步上升。有社福界人士指,這些資源應用於扶助本地弱勢社群及用於改善醫療用途。

由於聲請者在港期間不得工作,每名成年聲請者可向港府申請每月三千四百二十港元津貼,包括一千五百元住宿費、一千二百元食物補貼、三百元日用品,其餘為交通費,適齡兒童則可申請在港就學。鑑於現時尚未審理的個案累積逾萬宗,申請個案趨增,恐對本港開支構成沉重負擔。

社福界:應用作本地扶貧醫療

對於港府本年度花了超過六億四千萬元公帑在處理酷刑聲請上,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直言,有關開支非常龐大,若毋須用於處理酷刑聲請個案,改用於社福開支上會更理想,「政府每年投放約五百幾億元喺社福上,如果再多六億幾,都會多咗百分之一,相信可令本港更多有需要的人受惠」。

復康力量創辦人之一葉少康亦認為,公帑資源應優先用於本港納稅人或低收入人士的醫療開支上,「有啲基層老人家或傷健人士,都好需要資源買輪椅等基本的醫療器材」,亦期望政府可轉投放資源於傷健人士培訓上,以提升他們的自信心和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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