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物業商舖 簽約章減光污

香港光污染問題嚴重,旅遊旺區如油尖旺及銅鑼灣等地區尤甚。為減低戶外燈光對市民造成的光污染及浪費能源,環境局推出首份非強制性的《戶外燈光約章》,於今年四月生效,現已有近千個物業及商舖參與。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兩年後會檢討約章的成效,再決定需否收緊,包括考慮立法強制。

政府在二○一一年成立戶外燈光專責小組研究如何處理光污染問題,在參考外地經驗及公眾意見後,小組去年四月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環境局推出首份《戶外燈光約章》,約章屬於自願性質,今年四月生效,暫時有近一千個物業及商舖參與,當中主要是珠寶店、商場、酒店及屋苑等,所在地包括旺角、尖沙咀及銅鑼灣等「重災區」。

冀吸引中小企參與約章

參與約章的機構需預調時間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遵守晚上十一時至早上七時關燈要求的機構可獲「鉑金獎」;由午夜十二時至早上七時熄燈者可獲「金獎」,獎項將於二○一七年頒發。

黃錦星表示,政府需平衡社會不同的訴求,包括應付光污染及關注經濟需要,故推出會非強制性的約章,並稱約章只是第一步,不排除會有進一步的行動。至於現時參與約章的物業及商舖大多屬大企業旗下店舖,黃錦星稱會利用不同方法宣傳,希望在未來兩個月吸引更多機構,包括中小企參與約章。

將研究收緊或立法規管

黃錦星重申,光污染的問題需凝聚更多社會共識及收集更多的數據。他續稱,政府會在約章計劃推出兩年後,檢討計劃的成效及參與人數,再決定需否收緊有關計劃,甚至考慮立法強制。

環團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楊凱珊批評政府經過多年研究,仍只用約章鼓勵商界控制光污染,反映政府無決心及魄力推動節能及對抗氣候變化,令人失望。她又指單靠商界自願熄燈,難以引領受光污染困擾的居民走出困境,促請政府盡早立法規管。

當局除了推出自願性的約章外,亦會重推《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向公私營機構推廣戶外燈光裝置設計、安裝及運作方面的良好作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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