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早前單方面宣布,喺二○二一年起設立統一執業試,變相將邊啲學生可成為執業律師嘅生殺大權,從現時三間大學嘅法律學院手中搶番。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表明反對後,大律師公會日前亦發表聲明促律師會三思。身在海外嘅律師會會長熊運信接受本報越洋訪問時,就質疑某啲人想拖延或「打冧」統一執業試,佢又將今次事件比喻為業主希望將出租單位收回,但有鄰居卻出聲叫停,暗批統一執業試根本唔關大律師事,點解大律師公會要咁多事。
律師會過去曾質疑,三間大學對法律系學生嘅收生標準、課程及考試內容等,該會均無權參與制訂,令佢哋難以控制執業律師嘅人數同質素。據知律師會早喺司法機構設立嘅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上提出有關問題,但三間大學、尤其係港大法律學院堅持反對同「拉布」,佢哋先至出此下策,單方面宣布設立執業試。今次事件又牽涉港大、又涉及法律界,唔知會唔會好似陳文敏風波咁演變成政治事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