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構建全球自由貿易協定的布局,分為三個層次:一,力爭與所有毗鄰國家和地區建立自由貿易區;二,積極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商建自由貿易區;三,在全球層面逐步形成自由貿易區網絡,包括兩個層面,一方面涵蓋大部分新興經濟體、發展中大國和金磚國家的大市場,另一方面跟主要區域經濟集團和部分發達國家建立自貿區。
具體而言,除了提高傳統貨貿開放水平,並通過自貿區改善與貿易夥伴雙向市場准入,合理設計原產地規則,推動構建中國的全球和區域價值鏈,還將擴大服務業的對外開放,以此促進國內經濟結構調整。重點包括推進金融、教育、文化和醫療等行業有序開放,並放開育幼養老、建築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的外資准入限制,及加快發展文化貿易活動。
另外,還有高標準自貿協定的新內容。其中涉及放寬投資准入,構建與自由貿易夥伴雙向投資准入,為中國資金「走出去」營造更好的市場准入和投資保護環境。同時在當中積極穩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試點,強化貨幣合作,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
另一個高標準的內容,就是推進規則談判,這將深度影響到國內的管治水平提升以及改革問題。因為通過與外國構建自貿區,國內的規則也將適用於外國企業,國內相關的法律法規便將無可避免地需要跟國際接軌。當中包括加快推進知識產權保護、環境保護、電子商務、競爭政策,以及政府採購等幾點新議題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