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的爭產案,霍家長房三子霍震宇及其兩名姊姊霍麗萍和霍麗娜等三人,打算以持有九十六億元南沙發展權益的家族公司,有榮有限公司之名義入稟高院,要求撤銷霍家各房成員於一二年就分配逾三百億元遺產所簽署的和解協議,但長房二子霍震寰對三人用有榮有限公司的名義興訟一事提出反對。法官昨於高院下令霍震寰和有榮有限公司,要在明年一月十一日前呈交相關文件,希望案件能夠趕及在下月底前進行聆訊。
霍家在南沙的投資估值逾三百億元人民幣,由長房控制之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旗下的有榮有限公司原本有回購權,可僅用一元的價錢,即可回購其中約九十六億元的投資。但霍家各房成員於一二年八月簽署和解協議前,該回購權已過期無效。
霍震宇等三人聲稱長房的另外兩名兒子霍震霆和霍震寰,在商討霍家和解協議期間隱瞞此項「一元回購權」的事實,故希望撤銷霍家和解協議,震宇等三人已獲准在下月底前,入稟高院正式提出相關申請,三人並打算用有榮有限公司的名義入稟。
案件編號:HCMP 325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