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朗八鄉上周五發生貨車撼小巴的嚴重車禍,釀成十八人死傷,疑肇事的七旬貨車司機事後被捕,控以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昨解往屯門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再作提訊。控方指被告當時疑「衝紅燈」釀禍;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時形容,本案是「不幸及難過事件」,被告願交出駕駛執照,故保釋期間再犯是「微之又微」,但最終被裁判官否決保釋申請。
七十歲被告張文良,報稱貨車司機,昨應訊時一直垂下頭聆聽,只在律師替他申請保釋時曾抬頭張望,惟得悉申請被拒時顯得非常失望。
控罪指被告在十二月十八日於八鄉錦上路與東匯路交界,危險駕駛中型貨車導致鄧東喜、陳桂珍、陳桂英和張淽喬四名人士死亡。據了解,被告在警誡下否認指控。
控方在庭上指,被告當時涉嫌「衝紅燈」肇禍,申請將案押後,以等候驗屍報告及基因校對;另外警方亦會安排現場的事故重組。辯方申請保釋時形容事件屬「不幸、令人難過」,又指被告有卅年駕駛經驗,早年曾有一項不相類的刑事案底,被告本身患糖尿病,肺部亦疑患癌;他願交出駕駛執照及旅遊證件,及以現金一萬元及其子的一萬元人事擔保。
裁判官認為案中多人死傷,被告一旦定罪,將會判以長期監禁,而且被告有潛逃風險,故否決其保釋申請。法庭將案押後至明年二月十六日再訊,期間被告還押看管,辯方要求在本月廿九日再做保釋的覆核申請。案件編號:TMCC 352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