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漢因嗜賭欠債十八萬元,而任職司機的工作又剛被辭退,加上其妻剛誕嬰,在經濟壓力下遂於文具店以廿六元買了一支玩具槍企圖搶劫夜歸女子,惟因對方大叫逃跑,最終行劫失敗,翌日在街上被警員截查時被捕。涉案四十五歲被告張偉文,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持仿製火器企圖犯法罪,昨被判囚五年四個月。
法官判刑指本案性質嚴重,被告是精心策劃犯案,刻意選購與警槍相似的玩具槍,於凌晨時分跟隨獨身女子一段時間才犯案,行為與搶劫相若,只因女事主迅速入屋,被告才事敗。法官亦特別讚揚警員,因他機警才截停被告查問。而被告的經濟困境並非減刑因素,故法官不認同辯方所指可判被告社會服務令,惟考慮若非被告被捕時向警方和盤托出曾犯案,警方亦難以追查,故作出酌量減刑後,最終判處上述刑期。
被告被控在今年一月七日於沙田瀝源邨貴和樓外,手持黑色玩具槍意圖搶劫十九歲女事主。
案件編號:HCCC 17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