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虛報卡被盜 司機候懲

【本報訊】輕型貨車男司機發現遭前女友擅取他的信用卡簽帳及提款逾四萬元後,去年五月報警訛稱其信用卡遭不知名人士盜用,警方經調查後,揭發他虛報而將他拘捕,事件造成三名警員浪費共十二小時去調查。

被告昨於屯門法院承認一項浪費警力罪,辯方求情指他一時愚蠢才犯案,又透露他正遭信用卡公司追討本金連利息逾六萬元。裁判官准被告保釋候判。

自責浪費警力

被告李永昌(廿六歲)被控去年五月十九日在屯門警署訛稱其一張Titanium萬事達卡遭不知名人士盜用。辯方求情指,被告月薪約二萬五千元,他自責如一早告知警方其信用卡遭前女友盜用,警方「一查就查到」,毋須浪費警力。

裁判官先索取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下月四日始判刑。

案件編號:TMCC 294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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