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刀傷女友 女同志監10月

【本報訊】任時裝設計師的女同志不堪同居女友在感情轉淡後搬走,遂帶刀往守候女友放工要求復合,遭拒後亮刀威嚇並將女友禁錮在附近商廈的保安室內達兩小時,糾纏間更割傷女友的手腕。被告早前承認傷人及非法禁錮兩罪,昨於區院被判監十個月。

年初遇事故 宮外孕受創

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今年年初遭遇不幸事件致宮外孕後深受打擊,並有適應障礙問題,惟不須住院,只須接受門診治療。法庭考慮被告已獲事主原諒,且事主在案中受驚程度輕微,被告又只是意外傷到她,故才輕判被告。

卅二歲女被告趙詠詩,昨呈交求情信向法庭致歉,說要親手推掉法庭給予受感化的機會,她解釋因案件受傳媒報道,並在網上廣傳,她心感香港再無立足之地,才會告訴感化官她將到台灣長住發展,令感化官認為她不適合受感化。

母求情指成長曾歷不幸

被告母親亦去信法庭,指被告有不幸的成長經歷,目前母女二人相依為命,經過今次事件之後母女關係猶勝從前,其母更希望法庭能夠法外開恩輕判。

法官判刑指,被告有精神問題,她帶刀原本打算自殘,過程中無作出攻擊動作,只是在混亂糾纏間才誤傷事主,加上女事主傷勢及受驚程度尚算輕微,因此本案跟一般的禁錮傷人案有別。且被告已有新戀情,相信她再犯的機會不高。

案件編號:DCCC 624/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