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貪案今判決

【本報訊】商業電台首席智囊陳志雲(五十七歲)被指○九年擔任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期間「秘撈」,未經同意收取十一萬多元酬勞,出席無綫播出除夕倒數節目的《志雲飯局》環節,陳與當時助手叢培崑(卅二歲)被控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上訴庭早前下令案件交還原審的區院法官潘兆童在今日處理。預計潘官會依照上訴庭的指示,判兩名被告罪成,並會開始聽取辯方求情和作出判刑。據了解,陳志雲向政、商和電視業界人士收集了最少廿六封求情信。

案件今日將跟隨潘官轉往高等法院的十七號法庭進行聆訊,預計會有大批傳媒採訪,司法機構將在法庭預留十七個座位給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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