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開緊急設備 罰款$5000

【本報訊】港鐵列車車廂內設置多種緊急設備,頭尾兩端的緊急出口屬雙門設計,任何時候都不會上鎖,乘客可在車廂內按照指示一手將門推開。一旦車廂發生火警、或有事故,乘客可循有關出口離開車廂,進入路軌沿隧道逃生。因指示清晰,容易明白,只要依照圖片及文字的解說去做,可輕易打開緊急出口,但同時會觸動警號通知車長,若乘客非法使用車上緊急設施,可被檢控及罰款。

港鐵列車緊急設備提供給乘客在緊急情況下使用,包括緊急通話器手掣或按鈕,乘客若遇緊急情況,拉下緊急通話器手掣或按下緊急通話器按鈕,即可與車長通話;緊急通風窗,可在空調失靈、或其他緊急情況下獲車長指示,乘客可開啟緊急通風窗通風。每節車廂裝有滅火筒,一旦失火可用作滅火之用;緊急開門掣,只限於緊急情況下,根據車長指示,方可使用打開車門,讓乘客迅速撤離車廂。緊急出口,也只限緊急情況下,按照港鐵職員或緊急救援人員的指示,撤離車廂。

車門不上鎖 原意方便逃生

每列列車都有兩個緊急出口,分別設在車頭及車尾,出口屬雙門設計,任何時間都不會上鎖。乘客只要按動控制掣,即可從車廂內打開兩道門,從斜台進入路軌。港鐵為令乘客知道打開緊急門的方法,特別在門上張貼了圖文指示,教導如何開門。因此推開緊急出口雙門及闖入路軌亦輕而易舉。不過,一旦緊急門打開,會有訊息通知車長及時作出處理。

據港鐵附例第八條,不當使用緊急設備規定,「除非得到港鐵公司特准,否則任何人不得啟動鐵路處所內的緊急或安全器件,但為設置該等器件的明示目的及根據其上印有的指示而使用者,則屬例外」。涉案青年違反上述條例,可被罰款五千元。

近年闖港鐵路軌事件簿

14年7月7日——東鐵線旺角東站:十四歲男童疑跟友人在尾班列車駛過前,由月台進入路軌,在職員趕抵前,男童返回月台,另一人已離開,港鐵向男童發出警告信

14年4月19日——東鐵線太和站:五十六歲地盤工在列車上失控,敲打車窗車身掌摑乘客,到太和站跳落路軌暴走三百米,衝向一緊急出口掌摑少女,被警員制服

13年2月23日——東鐵線大圍站:三十一歲少婦在月台徘徊,突跑到月台尾跳落路軌,狂奔二百米被職員截停,臉部受傷送院

09年12月21日——觀塘線牛頭角站:十九歲中度智障青年走落路軌攀壆危坐,列車擦身而過,他輕傷送院

08年5月23日——港島線杏花邨站:廿四歲外籍女候車期間,不慎將MP3掉下路軌,她跳落路軌檢拾,事後無法返回月台,需職員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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