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並育有一女的會計男經理,聲稱年幼時曾遭自稱警察的人狎玩,因而對男童產生興趣,長大後變成施害者,當街冒警藉詞要搜身,先後帶兩名男童往後梯及廁格脫褲檢查有否毒品時,趁機狎玩兩童下體,期間他並要求其中一童「扯一扯旗」但被拒。男經理事後被捕,昨於區院承認控罪,收押至下月十九日,待取心理報告始作判刑。
卅七歲被告李民,承認兩項非禮及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另外他否認兩項冒警罪,控方則將此兩罪不予起訴。
案情指被告分別於三月廿四日及六月三日下午,在紅磡一帶截停十一歲男童X及十四歲男童Y,藉詞他們亂過馬路及懷疑藏毒,要向兩童搜身。
被告當時向X出示一張寫有其名字的證件,讓X以為他是警員,之後帶X到附近大廈梯間,要X脫褲讓他搜查。期間,被告摸X的腋下、背、大腿、陰莖和陰囊約半分鐘。被告並指可替X補習而索取其電話號碼遭拒,最後他拍攝了X的學生手冊,及要X給予社交網站的戶口名稱,才把X放行。
另一次,被告則藉詞帶Y到商場男廁格搜身,期間被告以嘴唇似碰到Y的臉,又指示Y脫褲扯起陰囊及翻開包皮,讓他搜查有否藏毒,及後他更問Y「可唔可以扯一扯旗」。Y反要求到警署搜身,被告才停止。事後兩男均向父母投訴後報警,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在紅磡的珠寶公司工作,上門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DCCC 66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