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選民登記資料 限期擬訂明年5‧2

【本報訊】政府上月底發表優化選民登記制度諮詢文件,包括建議將更改登記資料的法定限期提前至與新登記的法定限期一致,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視乎公眾諮詢的結果,當局擬明年初就《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第541章)下的附屬法例作修訂,把更改登記資料的法定限期提前至明年五月二日,其他法定限期維持不變。

政制局於文件指,二○一六年選民登記運動預計於明年三月初展開,並公布明年選民登記周期的法定限期,包括臨時選民登記冊及取消登記名單會於明年六月一日發表供公眾查閱,公眾可於當日至六月廿五日查閱,就臨時選民登記冊及取消登記名單提出申索或反對。

369萬名登記選民創新高

此外,據二○一五年正式選民登記冊,現時有約三百六十九萬名地方選區選民,登記率約為七成七,兩項數字均為歷來新高,而十八至三十歲合資格的年輕人登記率約為六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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