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運人士古思堯今年七月一日涉嫌在灣仔金紫荊廣場外焚燒特區區旗而被捕,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訊,古思堯被控以一項焚燒方式侮辱區旗罪,他在庭上答辯時說:「我係故意焚燒區旗、侮辱區旗,我唔認罪。」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廿六日預審,期間准古思堯以現金二百元保釋外出,他隨即在庭外飲酒,聲言「預祝」自己即將第五次入獄,並預計今次會被判監半年。
報稱船塢工人的六十九歲被告古思堯,現被控於今年七月一日,在香港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方式侮辱區旗。控方庭上透露,審訊時將會傳召八名警員作控方證人,控方亦會呈交一段由警方提供的現場拍攝片段。古思堯昨獲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以及「阿牛」曾健成等人到庭聲援,各人應訊後在庭外展示「人權大於政權、廢取區旗法、政治檢控可恥、釋放古思堯」橫額。
據報道,事發日特區政府在灣仔金紫荊廣場舉行回歸十八周年升旗禮,古思堯連同其他社運人士到場外示威,期間古涉嫌焚燒一面塑膠區旗,被警方即場帶走調查。古思堯過去曾多次因焚燒區旗而被判監。
案件編號:ESCC 406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