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國政協委員雲大棉的長子雲維熹去年初弄瓦之喜,其女友、即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的胞妹樂美美,為雲維熹誕下一女,不過,雲維熹疑因尚未決定女兒名字,沒有在法例規定的四十二天內向入境處登記女兒出生,延至一年零三個月後,即今年五月,樂美美才為女兒補辦登記,申領出世紙。雲維熹因此被入境處控告,案件昨在法院提堂。
五十四歲的被告雲維熹,現被控一項沒有為嬰兒登記出生罪,其代表律師昨向裁判官要求案件暫毋須答辯,以便押後四星期,期間讓辯方與律政司商議可否以其他方法處理。裁判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八日再訊,期間雲維熹繼續准以一千元保釋。雲維熹昨大方讓記者拍照,但拒絕回應記者提問,而樂美美則未有陪同到庭。一向愛車的雲維熹未有自行駕車,改為坐上由司機駕駛的七人車離開,車上掛上東華三院和中國政協的徽章。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三月十五日至本年五月廿二日期間,作為雲天兌的父親,未有在她於去年一月卅一日出生後的四十二天內,向官員申報並登記資料,並簽署填寫登記表格。
據悉,樂美美去年誕女嬰後,直至今年五月二十日向入境處登記,兩天後補交資料,之後被告亦補辦登記,並向入境處方面解釋,因他尚未決定女兒的名字,才遲遲未有登記。
雲維熹與前妻唐度怡於二○○六年離婚後,與現任女友樂美美(四十八歲)同居,兩人尚有一名五歲大女兒雲天彤。
根據《生死登記條例》,新生嬰兒的父母須在嬰兒出生後四十二天內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違例最高罰款二千元及入獄六個月。入境處指出,共有五十五宗相類個案需作進一步調查,當中三十六宗個案成功與父母取得聯繫,並陸續補辦登記,其中十五宗已完成調查。至於餘下十九宗未與父母取得聯繫的個案,入境處指會繼續聯繫其父母及跟進調查。
案件編號:STCC 382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