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工會遊行 爭集體談判權

【本報訊】本港現時沒有法例規定公司必須給予員工集體談判權,令僱員爭取福利時不夠「牙力」。職工會聯盟昨舉行集體談判權研討會及示威遊行,要求政府為集體談判權立法,並爭取明年加薪百分之六,以促進公平勞資關係。

港府曾簽公約允推廣

昨日共有約廿個工會參與職工盟的集體談判權研討會,討論各個工會如何與資方進行談判。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指,港府於回歸前曾簽署第九十八號國際勞工公約,承諾推廣勞資集體談判、規定會有相關政策配合,但一直沒有實行,故職工盟打算明年向國際勞工組織投訴,向港府施加壓力。

國泰航空公司空中服務員工會主席黎玉嬋在會上表示,工會已成立四十年,認為集體談判才能令公司「白紙黑字」地承諾員工權益。於二○○○年一○年期間,工會沒有與資方進行定期會議,當時的加薪幅度只有百分之零點五;直至○九年發生工潮,勞資雙方重回談判桌,加薪幅度才有改善。

亦要求明年加薪6%

而太古飲料(香港)職工總會會長陳慶龍亦指,公司曾於二○○三年「沙士」期間將員工的超時補水由一點五倍減為一點二倍,經過工會多年向勞方爭取,才能返回一點五倍水平,故認為享有集體談判權非常重要。

職工盟聯同多個工會約六十人,由灣仔修頓球場出發,步行至金鐘政府總部,沿途高叫「還我集體談判權」、「還我合理回報」、「加薪百分之六」等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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