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佛」須賠港女50萬

【本報綜合報道】自稱為「活佛」的安徽六安市男子王某來港開班教授氣功,一名本港居民張女士學習時,王某以「六安市房產升值潛力高」為由,誘騙張女士支付逾四十一萬元(人民幣‧下同;近五十萬港元)購買六安房產,惟房產登記人卻為王某,張女士於是提訴索回款項。案件日前在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審理,一審判決張女士勝訴,王某須歸還所有不當所得。

張女士在庭上供述,四十八歲的王某自稱為「活佛」,今年三月廿三日起在香港開氣功班。她指在氣功班學習時「一步步被王某控制」,輕信王某到六安買房,不料房產最後竟被王某侵吞,而逾四十一萬元款項亦無法索回。王某於庭上出示資料,聲稱自己為一級氣功師、氣功教練、氣功醫師,曾在某雜誌上發表文章,故在香港開氣功班教學。

付款後發現被告名下登記

法院最終確定,王某向張女士教授氣功期間,向張女士表示六安市房產具升值潛力,誘使對方隨其到六安,後又委託他人辦理張女士買樓事宜。張女士先後將四十一萬元匯予王某及代辦買樓事宜的劉某,惟完成買樓交易之後,張女士發現房產竟登記在王某名下,且對方長佔不還。

法院認為,王某私取張女士四十一萬元買樓,獲得不當利益,證據確鑿,一審判處王某須全數退還予張女士,同時承擔本案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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