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一年區議會黃大仙龍星選區參選人蔡六乘,被指要求溺愛他的胞姊蔡熙君提供身份證號碼,讓他在區內「種票」支持他角逐連任,最終令胞姊惹上官非。蔡六乘的胞姊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作出關於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罪,她求情時表明不欲弟弟面對刑事起訴,打算獨力承擔責任。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四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報告,期間准被告繼續保釋。
被告蔡熙君(七十三歲)承認在一一年十一月六日,明知自己無權在黃大仙(龍星選區)內投票,卻在鑽石山龍蟠苑商場投票站內投票。
案情指,被告居於慈雲山,但選舉事務處於○七年中收到被告的選民登記表,聲稱被告住在龍星選區的範圍內,被告不但成為該區選民,更於一一年區議會選舉中在該選區投票。廉政公署去年底接獲投訴展開調查,揭發事件。蔡六乘於○七年當選,但在一一年角逐連任時落敗。
辯方求情稱,被告沒有案底,她家中有十兄弟姊妹,她排行第五,她非常痛錫弟弟,對弟弟的要求都會盡力幫忙,故才會提供身份證號碼給弟弟。
案件編號:KCCC 310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