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倒車碰的士後大覺瞓,遇警調查狂灌水仍超標。一名男子昨凌晨疑飲酒後到石硤尾街頭取七人車,開車倒車準備離開時,車尾碰到停泊後方的士的車頭後,疑不勝酒力在司機位上睡着,至清晨被途人目擊,恐發生意外報警,警員到場調查,將司機喚醒,有人一度否認是司機,其後在接受酒精呼氣測試前,不斷飲水,最終錄得超標度數,因涉嫌醉駕被捕。
被捕男子姓陳(卅五歲),現場為石硤尾白田街近白田邨,昨晨六時許,有途人發現路邊有一輛七人車,左車尾碰到並貼着停泊在後方的一輛的士的車頭,而七人車司機位上有一名男子,於是上前拍打車門呼喚,但該男子無反應;途人以為他昏迷,於是立即報警求助。
警員及消防員接報趕至,警員再拍門呼喚後,坐在司機位的男子終於醒來,開門接受查問,警方懷疑有人在飲酒後登車倒車準備離開時,車輛卻碰到停泊後方之的士,將案件列作無人受傷的交通意外調查,但有人一度否認是司機,警員因他坐在司機位,而車匙亦插着,懷疑他醉駕,於是繼續調查,並要求他提供呼氣樣本接受酒精呼氣測試。
有人知道要接受呼氣測試時,即時取出樽裝水不斷地飲,但經測試後,初步仍錄得酒精含量達六十一微克,超過法定標準近兩倍,警方於是以涉嫌酒後駕駛將他拘捕,帶署調查,其後獲准保釋,須於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急症科專科醫生馮顯達指出,酒精含量需要很多公升的水量去沖淡,即使有人可以強迫自己飲用如此大量食水,胃部亦無法裝載,亦有可能會中水毒引致抽筋甚至昏迷。另外,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一般而言,飲酒後坐在司機位上,而且已啟動汽車引擎,已經構成酒後駕駛,需負上法律責任。若指司機另有其人,找人「頂包」,事後被警方發現並非屬實,有可能會涉嫌妨礙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