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放地點選擇少 限制多

根據《1995年飛航(香港)令》,除非有特別許可,市民不可以在香港境內機場範圍五千米內放風箏。香港境內包括有香港國際機場、石崗機場、上環空中快線直升機場及其他直升機坪。市民亦不可以把風箏飄放至離地面高度超過六十米,以及在船隻、汽車或構築物六十米範圍內放風箏。

傷者可循民事興訟索償

「就算玩家已經喺合法放風箏嘅地方玩,如果疏忽整親人,都要負上民事責任。」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由於玩家在合法地方放風箏,故今次事件不涉及刑事成分。不過,受傷事主可循民事向該三名玩家興訟,追討責任,「如果想提高勝訴,就要肯定到邊個人放嗰隻風箏。如果三個玩家都互推責任,除非有人證,如果唔係勝訴機會就減低咗。」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如事主及特技風箏玩家分別有購買意外保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賠償問題則可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不過,如雙方並沒有保險保障,便須交由法庭裁決,如證實玩家放風箏時未做足安全措施保障在場人士,玩家便有機會賠償住院、治療等費用予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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