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酷刑委員會關注港「單獨囚禁」

【本報訊】社區組織協會代表早前到瑞士日內瓦出席「聯合國消除酷刑及其他一切不人道公約委員會」會議,回港後昨午匯報會議結果,指禁止酷刑委員會一名報告員延斯‧莫德維(Jens MODVIG)質詢香港的監獄制度,關注本港「單獨囚禁」情況,因根據港府提供的數字,每年有約四千宗「單獨囚禁」個案,但現時本港監獄每日平均在囚人士只有約八千人,即差不多一半人曾被「單獨囚禁」。

社協代表引述港府官員回應指,去年共有二千七百宗因在囚人士違反紀律而被「單獨囚禁」,餘下則是有需要情況下採取該項行動。社協幹事蔡耀昌指出,根據聯合國二○一一年制訂的指引,單獨囚禁被視為懲罰的一種,特別是一些違反紀律的「單獨囚禁」,最長不應超過十五日,亦不應向青少年、殘疾人士施以單獨囚禁。蔡希望港府能清楚說明「單獨囚禁」的指引,不要輕易向在囚人士施行。

質疑未即時保障被拘者權利

委員會副主席喬治‧圖古斯(George TUGUSHI)具體地質詢有關警署拘留設施及待遇問題,包括被拘留人士有否獲得法律意見、聯繫家人及獲取醫療服務的權利等。圖古斯質疑,港府報告指被拘留人士可即時獲得各方面的權利保障,但當中所說的「即時」,在實踐中是需時多久。他更要求港府提供詳盡的資料以證明有關實踐確實有效保障被拘留人士的各項權利。圖古斯亦關注到,當被拘留人士投訴所得待遇時,是否有妥善的機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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