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區議會投票日,與一班黨內兄弟姊妹落區,為各候選人打氣。筆者感覺,投票日氣氛仍然平靜,而市民的反應只能說是一般。執筆的一刻,仍未知最終投票率如何,但落地觀察,市面是平淡的。當然,我們希望有較高的投票率,因為每次選舉都是體現民主的機會;而在中國大陸,民主制度仍未確立,十三億人口都是沒有投票權。投票是公民責任,也是體現民主,所以我們應該積極參與。
在落區打氣的過程中,深深感受到社會撕裂的局面,因為政黨、候選人、助選團之間的互動,都是充滿怨恨,彼此公開互相指摘。候選人參選應是抱有理想的,對社會有一份責任感,願意作出承擔,為市民服務。
候選人的責任是用盡一切恰當合法的選舉方式,向選民介紹自己的理想及政綱,爭取選民支持,至於最後誰勝誰負,則交由選民透過手上的選票決定。因此,選舉是候選人與選民的互動過程,促進互信。
但如果選舉過程是政黨及候選人互相廝殺,互相攻擊,甚至是互相抹黑,選舉就會失色,失去意義。選民得到的訊息並不是大家如何做好服務社區,而是聽到候選人怎樣差,如何壞,選舉變得不是選最好,而是選沒有咁壞。長此以往,香港的選舉文化是令人憂慮的。
很快就會有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及換屆選舉。人們相信立法會選舉應該有較高層次表現。今日香港面對多元的挑戰及問題,市民期望立法會議員及政黨能為香港找到出路。所以大家應深思如何走出選舉廝殺的局面,將選舉回到良性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