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明翁申高津被拒 社署苛刻

失明老翁不獲高額津貼,部門處事僵化又一例證!嚴重殘疾人士可獲社署發放傷殘津貼,但有老翁左眼失明,而右眼視力退化至只能感光,連日常生活亦需家人貼身照顧,卻因並非「雙目失明」而被判定普通傷殘,無法獲批高額津貼。立法會議員直斥審核制度苛刻,要求醫管局及社署合作微調,真正惠及有需要人士。

「社署話醫生喺報告入面冇剔到『嚴重傷殘』,所以就冇資格拎高額津貼!」甄女士指丈夫余先生左眼早年失明,右眼視力自七月下旬亦突然轉差,至現時僅能勉強分辨光暗,需全天候照顧。有見生活捉襟見肘,遂為丈夫申請傷殘高額津貼,豈料社署指其丈夫並非屬嚴重傷殘,令甄女士氣憤難平。

社署:審批按既定機制

甄又指事後曾嘗試再度申請,最終丈夫仍被判別為普通傷殘,無法獲批高額津貼,「覆診醫生都話佢夠資格申請,點解社署只當係普通傷殘,佢依家係連斟杯熱水都淥親,行去邊都要人扶,睇唔到嘢搞到唔敢出街嘅八十歲老人家!」甄直言丈夫雙眼與失明無異,批評社署過分苛刻。

東區醫院發言人證實,涉事病人雙眼於十年前出現老年性黃斑病變,左眼失明,右眼能看到手影擺動,直至今年八月,其右眼視力轉差至只能感光,又指主診醫生已按既定的條件和指引,以其專業知識及判斷,評估病人的臨床情況並向社署回覆結果,強調審批程序由社署負責。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則稱,審批工作按既定機制進行,高額津貼申請人必須經由衞生署或醫管局的醫生證明屬嚴重殘疾,而其情況持續不少於六個月,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他人不斷照料及並沒有受政府資助院舍或醫管局轄下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發言人表示,接獲申請後會派員約見申請人,若接獲由醫生填寫的醫療評估表格後有疑問,會與有關醫生澄清。

右眼能感光亦可判失明

香港眼科醫學院院長周伯展解釋黃斑病變屬常見的視網膜退化病變,會導致中央視力逐漸受損,嚴重者可致失明。周伯展檢視醫管局的回覆後,估計余先生的視力不及常人的六十分之三,即使右眼能感光,亦可判別為失明,「當然都係要以醫生嘅臨床判斷作準,但從有限嘅資訊嚟睇,如果伯伯無隱瞞佢個情況,佢對雙眼好大機會已經完全失明!」

「要完全失明先有得攞高津嘅一刀切制度明顯太過苛刻!」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張國柱認為,現有制度未能準確篩選出所有有需要人士,雙方均有責任微調審批資格,真正惠及有需要人士,「一齊研究病人視力去到邊一個範圍都可以當完全失明,報告出爐前醫院都應該要再覆檢,加強客觀性!」

記者:陳瑋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