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競爭超激烈,建制、泛民、傘兵及本土派互不相讓,誓死對碰,揭開年內連場大戰的序幕,連帶向選舉事務處作出的投訴也直線上升,遠超去屆。
處方披露,截至本月九日,共接獲二千七百多宗有關區選的投訴,較去屆多約五百宗,大部分涉及選舉廣告和滋擾,如霸位張貼廣告,置於已分配予其他候選人的地方,可見選舉的激烈;臨戰關頭,廣告最有效,靚位亮相較多人看到,霸了再算。
霸位事小,種票事大。前者幾乎在各選區皆會發生,可由當區的選舉主任迅速介入處理;後者涉及較多程序,需花時間調查執法,由於涉及刑事罪行,政府高度重視。
選民倘若故意虛報地址,在某區取得投票權,即屬「種票」。去屆選後被揭發有嚴重個案,其後經多個政府部門聯手調查,被檢控的共六十六宗,其中五十七宗最終被定罪,發揮一定的阻嚇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更高層次的違法行為涉及政治捐款卻不易對付。選管會早前公布新的《區議會選舉活動指引》,在「選舉開支及選舉捐贈」一章之中,增加了一項新條文及新附件,訂明包括政黨在內的任何人士或組織,如果作為候選人的代理人有索取、收取或接受選舉捐贈等行為,將等同捐贈由候選人直接接受一樣,必須遵守《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相關規定。問題是,政治獻金仍有很多辦法及途徑迴避規管,且看選舉過後,是否又有這方面的爆料或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