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昨求情時,一度聲稱陰莖勃起未必因性慾引致,又指陰莖遭冰水滴落的凍感刺激亦會勃起。
惟法官不表同意,指「我係男人,你(辯方律師)又係男人,主控係男人,大家都係男人」,陰莖非因性慾勃起,「真係未聽過」。
法官又指,被告着女兒摸其陰莖已是侵犯,若辯方堅稱被告非因性慾而勃起,懷疑被告的生理或心理是否有問題。辯方最後亦同意被告是因性興奮而勃起,但強調他沒有進一步侵犯女兒的意圖。
辯方亦補充指,事主有感把事件告知學校社工,令被告被控而感到自責。法官擔心被告對親女兒有情意結,恐其重犯,將他收押至下月八日,待索取心理報告始作判刑。
案件編號:DCCC 56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