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八歲外祖母疑貪方便,在今年九月卅日落街十分鐘往住所附近超市買牛奶,卻把四歲外孫仔獨留元朗的家中,不料外孫仔攀爬無窗框的窗戶,結果由二樓單位直墮平台,幸僅膝蓋瘀傷及嘴唇擦傷輕傷。
涉案女被告鄭麗菊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昨被判監四個月但准緩刑十五個月。
裁判官批評被告的行為不負責任,假如她居住高層單位,事主可能會性命不保,她亦會一生後悔。
不過,裁判官考慮事主並無留下陰影,故准她緩刑繼續照顧事主。
案件編號:TMCC 309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