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圖姦63歲婦 27歲非漢囚6年

擁有香港身份證的廿七歲非洲漢,今年初在九龍城一間超市的後巷,企圖強姦六十三歲拾紙皮老婦被捕。案件連日來在高院審訊後,三男三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三個多小時,以五對一大比數裁定被告企圖強姦罪成。庭上透露被告數年前與一名香港女子結婚,惟事發後妻子已離他而去,被告亦曾有非禮案底。惟辯方指被告在案發時自以為見鬼,法官嚴斥被告至今毫無悔意,令年老的事主感到羞辱及身心受創,決定重囚被告六年。

被告Keita Ali於西非的畿內亞出生,有中五教育程度,○五年與家人移居香港,擁有香港身份證。他一○年與港女結婚,案發時任職運輸工。被告於一二年有兩項非禮案底,曾判監十四日;去年二月因犯普通襲擊被判緩刑;去年十一月則因犯盜竊判監七天。

官斥非常羞辱 事主身心受創

辯方昨日求情時指出,被告家人早已移居美國,其妻在案發後拋棄他。精神科報告指被告無精神問題及適合答辯,但被告聲稱案發當晚見鬼,又在現場燒紙皮,故其行為不正常,而本案亦有別於一般的性侵案,因女事主出庭作供時懂得「駁嘴」,證明她無受嚴重創傷的後遺。

法官判刑時指,女事主靠領福利金及拾紙皮維生,屬弱勢社群,加上她年老,被告行為對她而言非常羞辱。事主則身心受損,至今仍不敢重返案發附近超市拾紙皮,因此要對被告重囚以懲。

陪審員稱僱主拒支薪 官促跟進

法官又提及,本案中一名男陪審員被選中後,聲稱因擔心未能上班而遭僱主拒絕支薪,最終獲豁免擔任陪審員;法官決定將個案轉交律政司跟進,以考慮調查是否有人違反《陪審團條例》。

事發於一月九日晚上在九龍城的後巷之內,事主拾超市的紙皮時,叫被告「屙尿行埋一邊」,但遭到被告捏頸、用手指撐開眼皮、用膠袋塞住事主的口、更企圖強姦及拍打私處。超市職員聽到呼救,及時出來制止並報警將被告拘捕。

案件編號:HCCC 3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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