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區選舞弊 廉署再起訴兩人

【本報訊】今屆區議會選舉將於本周日舉行,廉政公署昨日就今次選舉進行第二宗檢控,落案起訴兩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串謀從網台主持人鄭永健收受一筆十五萬元至二十萬元的款項,致使其中一人在今屆區議會選舉中參選,二人將於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鄭永健早前已被廉署落案控五項選舉舞弊罪名,今次未有被控。

被指收鄭永健錢串謀參選

兩名被告分別為顧家豪(卅二歲),報稱裝修工人,及陳建隆(卅七歲),報稱商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7(1)(g)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兩人已獲准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指稱有人涉嫌干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舞弊行為,遂展開調查。控罪指顧家豪及陳建隆涉嫌於今年七月十二日至八月九日期間,一起與鄭永健及另一名人士串謀,使顧家豪在今年區議會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從鄭永健收受一筆十五萬元至二十萬元的款項,作為顧家豪令陳建隆在今次選舉於某個指明選區參選的誘因。

另外,廉署昨落案起訴鄉郊代表選舉登記選民何靜宜(廿七歲),報稱無業,兩項控罪指她涉嫌收受一筆二千元賄款,在該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及令其母親投票予同一候選人,被告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元朗一原居民涉受賄投票

被告於案發時為元朗十八鄉黃坭墩村的原居民,亦是今年黃坭墩鄉郊代表(原居民代表)選舉的登記選民。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今年一月十七日,在該選舉中舞弊,即接受二千元作為她投票予某候選人的誘因。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同日在該選舉中舞弊,即接受該二千元作為令其母親投票予同一候選人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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