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襲港鐵職員 女新移民候懲

【本報訊】新移民婦人六月廿七日與丈夫攜帶大型行李進入港鐵上水站時,港鐵職員指夫婦違反港鐵附例,擬開出傳票檢控,惟夫婦拒絕提供身份證資料,並強行乘搭列車離開,職員尾隨窮追。

夫婦在落馬洲下車後遭其他職員截住,婦人突然發難,大叫「你唔好非禮我」、「你有咩權阻我離開」,並向其中一名男職員叉頸及將他推跌在地,婦人因而被捕,事後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她昨在丈夫陪同下到粉嶺法院應訊,她認罪獲准保釋候判。

女被告李翠霞(卅三歲)昨透過律師求情指,去年獲准來港與丈夫團聚,夫婦育有一名十二歲兒子,一家靠綜援維生。來港定居後,被告難以適應香港生活,壓力甚大,案發當日因感到被港鐵職員歧視,才衝動犯案。裁判官則指事主當時只是執行職務,被告違例入閘卻「惡人先告狀」發難,案情嚴重,現先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十一月廿七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 463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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