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重讀中一的十五歲男生,被指為了「討好」同校一名學長,遂在學校走廊合力挾持十四歲同校女生入男廁,以供學長玩弄。當時學長向女生大肆非禮,包括強吻、揸胸及隔內褲摸私處,男生則在旁觀看。女生受辱後同日回家途中,又遭二人在她所住的大廈內截住,將她箍頸拖到梯間再給學長非禮,期間女生反抗,遭男生掌摑,她苦苦哀求才獲准離開,翌日告知老師報警。案件昨於粉嶺法院的少年庭處理。
案中兩名同校男被告,其中較年長的首被告早前已認非禮等罪,被判十八個月感化令。至於昨日在法庭應訊的十五歲次被告,承認非禮、非法禁錮及普通襲擊三罪。
裁判官一度質疑次被告是否亦有「落手非禮」,控方則指次被告只是協助首被告非禮,裁判官最終接納。
辯方求情指出,次被告性格內向,難以結識朋友,為了討好學長,才願意配合首被告犯案。
辯方又指出,次被告因為有讀寫障礙而留班「冧咗三年中一」,經過今次事件後,其父自責疏於管教,故已經辭職以監管兒子,並將安排兒子於下學期轉校重過新生。裁判官先索取感化及更生中心報告,下令次被告還押至十一月廿六日判刑。
案情指今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女事主X在學校走廊遭兩名被告強行帶入男廁,首被告在廁格向她強吻、揸胸及摸私處,次被告則在旁觀看。X藉詞上課獲准離開,至下課後返回住所時,又遭到兩名被告截住。兩被告分別向她箍頸及捉緊雙臂拖到梯間,首被告再次非禮她。期間X大哭,遭次被告掌摑及拌腳倒地。
X翌日報警,次被告被捕時稱「唔係我做,所有嘢都係我同學做架。」
案件編號:FLCC 70004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