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旬退休老翁與妻以綜援金維生,惟夫婦疑因錢銀問題在家中爭執,期間老翁涉嫌以鐵錘襲擊妻子令其死亡。伴屍一晚後,他翌日把事件告之前來探訪的次子及媳婦,但不肯投案,最終由兒子報警。老翁事後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控方開案詞指,法醫檢屍後,發現女死者的頭、頸及臉共有卅三處傷口,符合遭鐵錘襲擊痕迹,其死因是頭部大量出血、頭顱骨折及腦部受傷引致。
七十七歲被告胡錦祥,被控去年五月廿六日在港謀殺妻子黎秀芳(七十六歲)。被告次子胡兆明作供指,案發當晚被告約他到涉案橫頭磡邨宏祖樓單位取牙膏及紙巾,惟被告只隔着鐵閘與他對話,他見不到母親,被告又無故勉勵他要對公司拍檔和氣。翌晨,被告又約他在附近公園見面,次子遂帶同妻子麥灼蘭前往。
期間被告提及早前與死者就綜援金問題起爭執,死者認為被告私下取走部分金錢並不斷追問,被告解釋,但死者「講極唔明」且更拿刀揮舞,其後二人打鬥,次子形容其後:「悲劇便發生」,被告稱錯手打死死者。次子勸被告報警,但他指「無補於事」堅決不肯,最終次子與妻報警,並帶被告到港鐵站等候警方,期間被告曾表示:「畀我自殺啦」。媳婦則供稱,被告透露與死者爭執後曾互相掟蕉皮,最後互相打鬥。
控方開案詞則指,警方接報後,帶被告到涉案單位調查,發現死者在床上躺於血泊中,已無氣息,被告表示曾用鐵錘襲擊死者。法醫驗屍後,發現死者的頭、頸及臉有卅三處傷口符合遭鈍物襲擊,估計死亡時間是案發當晚十時至凌晨;警方並在現場廚房檢獲染血鐵錘。
控方之後傳召被告孻女胡燕玲作供,她指案發前十日,她曾帶死者見社工,當時並談及父母領綜援的事,得知兩老共可拿約六千五百元,死者曾問社工,若與丈夫分開領綜援可領多少錢,社工指要先進行家訪。社工陳淑儀則供稱,死者曾透露與被告關係「不開心」,陳向被告家訪時,被告稱拿取綜援金後,每月會給死者四千元。
案件編號:HCCC 4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