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官場有句說話「刑不上常委」,但隨着第五代領導人上場,大老虎打完一隻又一隻,早就冇呢支歌仔唱嘞。反觀自詡法治之區嘅香港,竟然仲搞「刑不上特首」呢一套,反貪仲落後過內地,出咗個前特首貪曾有乜出奇吖。
所以啫,有立法會議員提出《防止賄賂條例》擴大至特首嘅無約束力動議,實在係無可厚非。弊在呢班代議士其身不正,有口話人冇口話自己,咁就有欠說服力囉。先唔講上次因為激進派拉布,大部分議員缺席會議,搞到流會呢筆糊塗帳,就講提出及支持有關議案嘅反對派議員吖,平時企喺道德高地,擺出鐵面無私嘅模樣,其實咪又係講一套做一套。
聽吓佢哋點講先喇。公民黨議員郭榮鏗話喎,特首地位比普通公務員高,對特首嘅防賄規管應該要比其他官員嚴格,但現行法例並無對特首作出規管,搞到特首超然於三權之上,所以《防止賄賂條例》應該一視同仁。人稱「AV仁」嘅民主黨何俊仁就認為立法規管特首有好處,可以令特首不易墮入法網,仲話如果早啲立法,可能唔會出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貪醜聞喎。
講到大義凜然咁款,但大家又點會忘記反對派議員寬己嚴人嘅斑斑劣迹吖。淨係壹淫媒老闆黎智英嘅政治黑金事件,有份收錢嘅五名反對派議員從未依例申報,唔止廉政公署立案調查,立法會亦展開調查,點知查來查去得個吉,五名醜聞主角全部甩難,呢幕捉放曹鬧劇簡直醜陋至極。至於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被揭發多年無申報持有七家公司股份,何俊仁捲入「黨產」、「私產」不分醜聞,另一名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曾捲入用公帑「買樓」嘅匯標事件,通通都係不了了之咋。
大家睇到未,呢班是非纏身嘅議員都係所謂泛民主派,難怪有人批評只要高喊「民主」,就等於有金鐘罩護身,涉嫌犯法都冇事,唔係冇根據o架。
咁仲唔止,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去年進行內部諮詢,要求收緊議員財產申報,結果效率奇高,喺無反對下極速通過多項修訂,包括不處理議員七年前漏報事件、毋須申報共同擁有金錢利益等,與其話係收緊申報,不如話係為放生自己而鋪路。即係咁,政客們批評官員義正辭嚴,當自己係正義化身,當自己人爆出醜聞就苟且徇私,寬己嚴人,呢啲唔係雙重標準係乜吖?
學似政治主教話齋,佢參與佔領,犯咗法都冇人拉佢,為至今逍遙法外感到羞恥,呢啲咪叫有恃無恐囉。仲話香港係法治之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喎,呃鬼食豆腐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