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人向華波的長子向展棠,今年七月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偷竊共逾三千元的衣物及護膚品,並將偷來衣物即穿上身,被保安員揭發。他因該盜竊案被檢控,提堂後獲准保釋,該案再訊時他因缺席到庭而被通緝,更於今年九月於新城市廣場再犯案,偷取價值八百元的香水,而再惹官非。涉及兩宗盜竊案的向展棠,早前在沙田法院承認共五項盜竊及一項沒出示身份證罪,昨被判監五個月零一周。
法庭早前將被告向展棠(四十二歲)收押,索取背景及精神科醫生報告,惟昨日庭上沒透露報告內容,被告亦對報告內容無異議。被告雖有律師代表,但他在犯人欄內仍親自求情,表示:「對唔住法官大人,我會改過(口架)喇」。裁判官指兩宗盜竊案的刑期本應全部分期執行,但考慮被告認罪、案件性質及涉案物品價值,最後僅將部分刑期分期執行。
案件編號:STCC 2146、313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