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擬准設藝術工作室

【本報訊】工業大廈內的文化創意藝術工作室數目有上升趨勢,規劃署建議容許沒有直接提供顧客服務或貨品的藝術工作室於工廈經營,亦擬容許新興產業如水耕種植及水產養殖在工廈營運。

立法會議員馬逢國關注地政總署近期嚴打工廈單位違反地契條文規定用途的個案,甚至收回若干單位,部分正租用工廈單位的藝術團體更反映接獲地政總署的警告信,十分擔心最終需遷離單位。

禁直接提供服務或貨品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書面答覆時稱,地政總署去年就工廈違反地契用途而向業權人發警告信的個案有二百零九宗,涉及辦公室、興趣班、工作室、種植及商店等。而業權人於警告信限期屆滿後仍未糾正違契用途,地政總署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契的個案則有一百零五宗。

陳茂波指出,規劃署研究顯示現時工廈內的其他用途如文化創意藝術工作室等有上升趨勢,建議在合乎消防和樓宇安全下,探討進一步放寬非工業用途限制。該署已完成檢討工作,建議容許沒有直接提供顧客服務或貨品的藝術工作室於工廈經營。城市規劃委員會今年已修訂沙田、馬頭角及青衣三份分區計劃大綱圖,其他分區計劃大綱圖亦會適時作修訂。

規劃署亦正諮詢相關的部門,探討在工廈進行新興產業如水耕種植、水產養殖的運作要求和技術可行性,探討是否合乎消防和樓宇安全要求,容許在工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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