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水風波一發不可收拾,受影響居民的水費開支大增,四個鉛水屋邨承建商決定斥資二千萬元,明年起資助十一個鉛水屋邨二萬九千戶居民及卅個非住宅用戶的水費,即每戶可得六百六十元。港府強調,有關資助是承建商善意關懷居民,與責任誰屬無關。立法會議員則形容六百多元「濕濕碎」,質疑承建商「條數有排找」,誓言會繼續為苦主向承建商索償。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交代鉛水事件進展時指,鉛水事件為居民帶來不便,政黨及議員均要求推出紓緩措施,如免水費、免租等,但由政府免水費或由房屋委員會免租,均非合適的做法,政府於是將有關訴求向四個承建商反映。
林鄭月娥表示,四個承建商願意斥資二千萬元,為十一個屋邨二萬九千戶及三十個非住宅用戶,提供水費資助,計算方法是住戶過去一段時間水費平均值,即六百六十元。她強調:「四個承建商向政府表明,有關行動是出自一份善意和關懷住戶,與整件事的責任誰屬無關。」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則稱,有關計劃最初是由房委會主動和四個承建商交流,商討如何減輕受影響住戶水費負擔。有關的水費資助以單位為準,用以代繳水費,直至用完為止,最長使用期三年。
房委會指部分住戶用水量很少,五千一百戶即使發生鉛水事件後,最近仍毋須交水費,估計提供六百六十元水費資助後,有七成住戶一年或更長時間毋須交水費。房委會又引述承建商稱,有關資助並非承認或接受他們在事件上有任何責任。四個承建商分別為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瑞安承建有限公司及有利建築有限公司。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認為「每戶每年二百二十元係濕濕碎」,她批評承建商違約在先,理應負責水費開支,有關款項亦無法補償近三萬個家庭近期受到的滋擾及損失。她指現有百多名居民血鉛超標,大部分為小孩,部分發展遲緩或影響終生,「條數有排計、有排找,唔係六百六十蚊搞得掂」。她現正於鉛水聆訊中搜集資料,待苦主稍後會向承建商索償。
另一議員麥美娟則認為,承建商應設立基金,協助受影響居民,特別是血鉛超標小孩,承建商要對他們負責任,又希望政府向承建商追討責任。
至於驗水方面,房署已為一百一十四個○五年前建成的屋邨驗水,全部合格,餘下屋邨亦可望年底完成驗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