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尋日召開會議,據悉會上曾討論黃毓民事件,認為事態嚴重,有機會危害議員及職員安全,令他們受傷,會上決定會去信警告其行為,並要求他賠償損毀的名牌及台面,約值八十元。據知,會上曾探討黃毓民行為是否涉及普通襲擊或刑事毀壞,但由於黃的行為太快,陳健波及秘書處職員來不及反應及驚嚇,加上損毀數額太細,難以控告兩罪。
陳健波為得票論澄清
另外,陳健波前日接受電台訪問,稱地方直選候選人只得兩、三萬票,都有機會當選,變相助長少數激進勢力進入議會,肆意「拉布」搗亂。他尋日澄清當時是回應主持提問,重申尊重現有制度選出的議員,希望社會集中研究將來如何令政改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