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預先包裝食物保質期分兩類標籤,分別是「此日期前食用(used by)」及「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前者適用於保質期較短的食品如鮮奶等,後者則屬於罐頭等保質期較長的食品。不過,有團體發現食品過期不等於不可食用,有美國教授更指八成食品期限只是約數,一過期便丟棄反而造成浪費。
地球之友去年化驗八十多種過了「此日期前最佳」的食物,結果顯示全部符合食用安全及衞生標準,證明「此日期前最佳」並非食物「死線」。美國明尼蘇達大學食品科學與工程教授Ted Labuza亦指,即使是牛奶、乳酪、朱古力甚至雞蛋等易變壞食物,只要妥善保存仍可延長食用時間,例如只要牛奶不存放在室溫下,每次開封便立刻放進攝氏兩度的雪櫃中,可延長牛奶的食用期限;雞蛋只要冷藏在攝氏五度以下,即可有效抑制沙門氏菌的孳生,從而延長保存期。
他指出,約有八成食品期限只是約數,而不是真正食物腐壞的日期,消費者應注重正確保存,而非只在意要在最佳日期前把食物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