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二歲無證男童「懷仔」肖友懷在港匿藏近九年,其外婆周紹璇其後被捕及檢控,她早前於沙田法院承認一項協助及教唆促致違反逗留條件罪,案件昨日判刑。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表示,看到社會各界都向被告伸出援手,「足見人間有情」。官又指信納辯方的說法,指被告不忍外孫遭母親遺棄才帶回港照顧,又指本案是「情與法的取捨」;考慮案情獨特,故輕判被告監禁四個月緩刑三年,但不希望本案成為同類案件的量刑指標。
被告周紹璇(六十六歲)獲資深大律師潘熙義務代表,辯方求情指相同控罪過往未必判即時監禁;又呈上多封求情信,當中包括「懷仔」親撰的信函,寫道:「希望法官大人原諒婆婆,婆婆好辛苦養大我,可以的話,我願意代婆婆坐監!」
辯方又代被告向公眾道歉,指被告現時只希望返回深圳照顧「懷仔」及七十六歲的多病丈夫;又指事件經傳媒報道後,被告雖獲協助,但也遭網民辱罵及街坊取笑,變相是間接懲罰。
案件編號:STCC 292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