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ock-17上膛 機場特警走火

【本報訊】機場警署發生警槍走火事件。現場為赤鱲角航膳西路八號,昨晨接近八時半,一名隸屬機場警區的機場特警,當值時在退彈入彈區提取一支「Glock-17」佩槍,上膛時疑意外走火,發射一發子彈,事件中無人受傷,警方將事件列作警員意外走火處理,機場警區刑事部正跟進調查。警方重申,警隊就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的規定,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肅處理。

根據資料,Glock-17手槍由奧地利製造,口徑九毫米,全長一百八十六毫米,重六百二十五克,彈匣容量可達十九發子彈,特點為槍身輕,易於操控和耐用,惟卻影響發射的準確度,為警隊要員保護組(俗稱G4)、飛虎隊、機場特警和水警的佩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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